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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建设用地必须提供的资料
作者:rpr  文章来源:土地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1-19 【字体:

  1、建设单位提供的书面申请和出具的证明
  2、立项批复
  3、项目可行性报告批复或有关批准文件
  4、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5、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或其他批准文件
  6、城建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和规划用地许可证
  7、建设用地管理位置图和平面位置图
  8、土地权属证明材料
  9、有下列情形的还应附相关材料
  (1)占用耕地的应附建设单位补充耕地方案及补充耕地平面图
  (2)占用草地的应附草原部门和畜牧部门的意见
  (3)占用林地的应附林业部门的意见
  (4)污染环境的应附污染环境报告批准文件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 坤
  联系电话:0909-5332178
  联系地址:精河县友谊南路1号三楼地藉测绘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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