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今日精河 | 直通政府 | 投资服务 | 生活服务 | 科技服务 | 走进精河 | 精河风光 | 县长信箱 | 站内留言
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 网上精河 >> 直通政府 >> 行政许可 >> 文章正文
精河县社保局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2-22 【字体:

    精河县人民政府第一批确认由所属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

    精河县社保局(共6项)
    1、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登记
    适用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 第259号) 第五条。
    2、变更或注销社会保险手续
    适用依据:《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 第259号) 第九条。
    3、补办社会保险登记
    适用依据:《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 第259号) 第八条。
    4、核定缴费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
    适用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 第259号) 第十条。
    5、缴费单位办理缴费申报许可
    适用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 第259号) 第七条。

 

 

文章录入:ycy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普通文章7月27日精河新闻
    普通文章[图文]健身舞《舞动的旋
    普通文章7月26日精河新闻
    普通文章7月25日精河新闻
    普通文章7月24日精河新闻
    普通文章[图文]晚会至此结束,全
    普通文章[组图]第十四个节目:歌
    普通文章[组图]第十三个节目:歌
    推荐文章[组图]精河县农村公路上
    推荐文章[组图]精河县举办2006年
    推荐文章[组图]中共精河县委第十
    推荐文章[注意]八家户农场投资2
    推荐文章发布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总
    推荐文章[组图]精河县文化艺术团
    推荐文章二○○五年度精河县党政
    推荐文章精河县信息化建设步伐加
  • 做好服务是社保人

  • 健身舞《舞动的旋律

    晚会至此结束,全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