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0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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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精河县党… 文章来源:精河县党办、政办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8 12:26:37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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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精河县委员会
办 公 室 文 件
精党办〔2008〕6号
关于200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乡(镇、场)党委、政府(管委)、五台区公所,县委各部门,县各委、局、办、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驻精各单位:
根据县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精神,2007年11月13日—11月16日,精河县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39个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签状单位落实责任制和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考核采取听汇报、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个别谈话的办法,结合县委、县政府平时掌握情况。经县委研究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好的单位(18个):大河沿子镇、八家户农场、精河镇、阿合其农场,县民政局、卫生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局、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建设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环保局、县直机关党工委、国土资源局。
较好的单位(19个):托里乡、托托乡、茫丁乡,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县党办、县政办、供电公司、交通局、水利局、农机局、畜牧兽医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供销社、盐化公司、县人民医院。
不合格单位(2个):县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经贸委。
从考核的整体情况看,有三方面特点:一是领导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健全。各部门将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制订切实可行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实施办法,在落实过程中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形成齐头并进,齐抓共管的局面。通过抓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促进了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和干部作风的进一步好转。二是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各单位认真传达学习了中纪委七次、自治区、自治州纪委二次会议精神,大力开展了《党章》、《江泽民文选》、社会主义荣辱观、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党纪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做到了学习教育有计划、有记录、有心得。反腐倡廉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初步形成了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各级领导干部能够带头按照“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要求自己,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不断得到好转,联系群众,廉洁奉公,依法办事,争创先进意识增强,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如县国税局、地税局开展的向纳税人述职述廉活动,主动接受纳税人监督,得到群众的肯定。三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取得新的成效,形成了廉政文化一条街、廉政文化长廊、廉政大院、廉政楼道、廉政警示牌等一批廉政文化特色,营造了崇尚廉洁的社会氛围。托托乡在村、站所党支部设立纪检委员,实行乡纪委和所在支部双重领导,加强了村、站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大河沿子镇结合实际建立了《群众列席镇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茫丁乡从抓机关干部考勤入手狠抓干部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存在的问题:个别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没有将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一些部门仍存在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以及为政不廉等问题,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与群众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少数单位对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研究不够,措施不具体,制度体系建设还欠完善等。
希望此次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考核被评为好的单位戒骄戒躁,稳中求进,争取更大的成绩;被评为较好的签状单位,要针对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分析研究,找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和措施,做到任务落实到人,明确时限,抓紧落实;被评为不合格的单位请于2008年1月31日前将整改措施报县纪委。
中共精河县委员会办公室
精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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