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自治区党校新疆秘书公文协会关于举办第十八期(北疆、兵团片)
秘书公文写作培训班的函》的通知
各乡(镇、场)党委、政府(管委),县委各部门,县各委、办、局、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驻精各单位:
自治区党校、新疆秘书公文协会将于2008年4月1日至15日举办第十八期(北疆、兵团片)秘书公文写作培训班。现将《自治区党校新疆秘书公文协会关于举办第十八期(北疆、兵团片)秘书公文写作培训班的函》(新党校电传〔2008〕2号)转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并将参加人员名单于2008年3月13日前报县党办信息督查室。
联系人:王小军,联系电话:5332370。
中共精河县委员会办公室
精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2月25日
自治区党校新疆秘书公文协会关于举办第十八期
(北疆、兵团片)秘书公文写作培训班的函
主送(略):
为贯彻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办公室工作的整体水平,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使秘书工作和公文写作及处理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在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自治区党校和新疆秘书公文协会决定联合举办自治区第18期秘书公文写作培训班。为便于教学和管理,此期培训班分片举办。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08年4月1日至4月15日,3月31日报到。
二、报到地点
自治区党委干部招待所(乌市东风路59号)。乘3路、30路、36路、29路、80路、501路、931路公交车至东风站下车即到。
三、参训对象
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院校、部队办公室主任和文秘工作人员。
四、学习内容
㈠ 新时期秘书部门的职能、任务,秘书工作发展趋势,秘书的职业道德修养。
㈡ 学习《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国务院新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公文标准格式》及其有关文件;公文处理原则、程序和行文规则。
㈢ 党政公文常用文种的撰写要求与技巧。
㈣ 公文的显旨、选材、结构及语言运用,公文病误分析及其修改的基本技法。
㈤ 常用公文写作点评及格式点评。
㈥ 信息和督查工作。
㈦ 秘书人员礼仪。
五、主讲教师及教学方法
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教学,邀请中央办公厅秘书局有关领导、自治区党政机关和生产建设兵团机关的有关领导、有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和部分高等院校长期从事秘书学、公文教学研究的教授授课,并用一定时间进行座谈讨论和大会交流。
六、费用
㈠ 每人学费450元,资料费150元。
㈡ 培训班统一安排食宿,每人每天90元,费用由单位自理。
七、其他
㈠ 学习结束经考试合格,发结业证,请每人带近期免冠一寸相片3张。
㈡ 请各单位于3月25日前将学员名单报新疆秘书公文协会。
㈢ 为加强管理,请各单位从参训学员中推荐召集人,20人(含20人)以下推荐1人;20人以上推荐2人。
联系电话:(0991)8808532、8330868、2619220
传 真:(0991)8808532(24小时全自动接收)
附件:培训班学员名册表(点击下载)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党校
新 疆 秘 书 公 文 协 会
2008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