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 河 县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文 件
精政办〔2008〕32号
关于做好春季大风天火灾预防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场管委,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春季是大风天气频发期,加之各项工农业生产活动频繁,特别是大多农村普遍使用明火取暖、做饭,村舍建筑耐火等级较低,可燃柴草堆垛密集,极易引发火烧连营的大风天火灾事故。为切实做好春季大风天火灾预防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火灾形势的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清做好大风天防火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忧患意识,积极克服麻痹、侥幸思想,切实把预防火灾的各项工作措施抓紧、抓实、抓到位。要结合季节特点及本地、本单位防火重点,加强领导,提前部署,因地制宜,周密制定春季防火工作方案,特别是要把一些抵御大风灾害天气能力较差、容易引发火灾的重点单位、环节、部位作为工作重点,明确专人负责,制定严密的工作计划并严格落实防护责任。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
各乡镇场、公安、消防、安监、经贸、供销、建设、工商、教育、文化等相关部门要明确任务,迅速开展以棉花、木材、芦苇、粮食等易燃、可燃物资集中的仓库、堆场,生产、贮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以及商场、市场、学校、歌舞厅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单位严格控制火源、电源,加强对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查维护,制定和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全员开展灭火演练。消防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工作联系,做好大风天气预警和“禁火令”发布工作,广泛动员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派出所加强大风天对辖区耐火等级较低且人员密集的住宅区的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建立群防群治组织,切实提高抵御火灾的能力,有效预防大风季节火灾事故。
三、把握关键,强力推进
目前,我县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已经进入第三阶段,专项行动能否达到预期的效果,能否有效消除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隐患关键要抓好当前的消防工作。各乡镇场、各部门要集中精力、集中时间抓检查、抓整改、抓验收,采取坚决有力的举措推进严查彻改专项行动。一是按照县人民政府《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第三阶段工作要求,对前期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复查验收,严格落实“六条规定”,确保严查彻改工作取得实效。二是消防部门继续抓好大型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管理工作,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整改。三是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的排查力度,对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的坚决下发《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整改难度较大,需要政府协调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时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四是规范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督促社会单位贯彻落实公安部61号令,积极开展标准化管理和重点部位标识化试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做法,适时组织推广。
四、广泛宣传,强化意识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作用,在全社会掀起声势浩大的春季防火宣传攻势。一是广泛开展以宣传大风天“禁火令”和日常生产生活防火、灭火常识,疏散逃生技能为重点的宣传教育,利用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宣传活动,吸引广大群众自觉投入春季防火工作中;二是结合防火检查,深入农牧区、企事业单位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火灾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三是针对春季消防安全工作特点,教育广大群众预防和减少因用火不慎、春耕烧荒、祭奠等引发的火灾事故。
五、提高警惕,加强备战
认真研究大风天气火灾特点,密切注意大风天气象预报,充分调动民兵应急分队工作人员积极性,时刻做好处置各类火灾事故的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快速反应、迅速出动、有效处置和扑救火灾,尽量减少群众损失。
近期,县人民政府将对各单位、部门开展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和春季防火工作进行督查。各乡镇场、有关部门春季防火工作总结于6月5日前报县公安局消防科(联系人:宁全保,联系电话:5332219)。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九日
精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