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下午,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召开。会议决定,努尔·白克力代理自治区主席,接受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辞去自治区主席职务的请求。
会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阿不都热依木·阿米提主持。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韩勇在会上作了有关人事安排的说明。
会议决定任命努尔·白克力为自治区副主席,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辞去自治区主席职务的决定,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努尔·白克力代理自治区主席的决定。
努尔·白克力在会上表示:“会议决定任命我为自治区副主席并代理主席,我感受到信任、重担和责任。今后我要加强学习,努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指导新的实践。讲政治,在思想上、政治上始终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勤奋工作,服务人民,勤政廉洁,以身作则,紧紧依靠全区各族人民,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恪尽职守,不辱使命,不负重托,以工作的实绩回报全区各族人民的信任。”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汝鹄、海里且姆·斯拉木、达列力汗·马米汗、买买提明·扎克尔、胡吉汉·哈克莫夫、马建国、阿山拜克·吐尔地、杜秦瑞,秘书长买买提·热介甫出席会议。
附:努尔·白克力同志简历

努尔·白克力同志
努尔·白克力 男,维吾尔族,1961年8月生(46岁),新疆博乐人,1982年12月入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班政治理论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
1978.11—1983.08新疆大学政治系政治理论专业学习
1983.08—1984.11新疆大学政治系辅导员、团总支书记
1984.11—1989.01共青团新疆大学委员会副书记
1989.01—1992.01共青团新疆大学委员会书记(1986.09—1989.07在中央党校政治理论专业学习)
1992.01—1992.06新疆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
1992.06—1993.09新疆大学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1993.09—1995.0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行署专员助理(其间:1994.05—1994.11在山东省肥城市挂职任副市长)
1995.04—1996.0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行署副专员
1996.03—1998.0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1998.02—1998.0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
1998.03—2000.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0.12—2001.0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
2001.01—2003.0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
2003.04—2005.0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副书记
2005.0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
(据新疆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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