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发《精河县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创建“平安精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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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黄建 文章来源: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10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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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精河县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创建“平安精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场)党委、政府(管委),五台区公所,县委各部门,县各委、办、局、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驻精各单位:
《精河县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创建“平安精河”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精河县委员会办公室
精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9月15日
精河县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创建“平安精河”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州,县委、县人民政府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精神,进一步确立创建目标,明确部门职责,齐抓共管,至2008年底,在全县集中开展建设“平安精河”活动。结合实际,经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决定,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平安建设于2006年全面启动,从2006年至2008年精河县基本达标,从而实现全县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经济运行安全、文化活动健康、法制健全、群众满意的目标。
具体目标:达标排序为2007年底前达标的乡(镇、场)有阿合其农场、托托乡、八家户农场、托里乡;2008年底前达标的乡(镇、场)有精河镇、茫丁乡、大河沿子镇;与此同时,各部门要积极做好本系统所属单位的平安创建工作,2008年底要保证本系统有95%以上的所属单位通过验收。
根据本地实际,按照达到创建标准的难易程度,确立了平安创建的工作思路,用三年时间完成“平安精河”创建任务。2006[1] [2] [3] [4] [5] [6] [7]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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