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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欺骗建立的婚姻有效吗?
作者:rpr  文章来源:民政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1-19 【字体:
  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要件的违法结合,因而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结婚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2)到达法定婚龄,即男22岁,女20岁;(3)符合一夫一妻制。结婚的禁止条件有二:(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2)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禁止结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可判决离婚。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不符合结婚条件的或者有禁止结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的做法是判决准予离婚。这是因为我国目前尚未建立无效婚姻制度,而是将这些情形列为离婚理由。但从法理上讲,不符合结婚条件或者有禁止结婚情形之一的,均属无效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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