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病残儿医学鉴定办理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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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精河县人… 文章来源:精河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5 18:40:25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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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残儿医学鉴定办理程序
填写《再生育审批表》及《病残儿医学鉴定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全家两寸照片三张、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有关病史资料、双方婚育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县户口的由村、居委出具,外省市户口的由县以上计生部门出具)→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盖章→乡镇计生办审查、核实后上报→县计生委审查核实并签署意见、盖章、上报→州计生委组织相关鉴定→审定、书面答复→办理《特批生育服务证》。
办理单位:博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再生育审批领导小组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再生育管理小组在180天内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做出审批决定,并将《再生育子女审批通知书》送达申请人所在单位或乡(镇、场)计划生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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